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劳动争议与仲裁
特色服务
  • 北京劳动仲裁律师谈录用通知书能否当劳动合同用
    许多公司在招聘时,对于符合公司要求的求职者或者公司特别想要争取的求职者,公司都会给求职者发一份0ffer,即录用通知书。发录用通知书的形式各异,有的是直接发纸面的,有的则直接以邮件的形式发到求职者的邮箱中。录用通知书的性质是什么呢?在录用通知书中公司所...详细内容
  • 北京劳动仲裁律师谈停工留薪期职工可享有哪些权利?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一段时期。停工留薪期内职工享有如下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详细内容
  • 中英文劳动合同内容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随着经济的发展,及海外归国人才的增加,外企在国内大量的涌现,这些外企,尤其是管理层多为外籍人士而公司内日常也主要使用外文,为了便于管理者明白劳动合同内容,同时又不违背我国劳动合同应用中文书写的原则,就与劳动者分别签订中、外文劳动合同各一份。应该...详细内容
  • 北京劳动仲裁律师谈仅约定试用期被辞退劳动者如何维权
    【案例】李某于2011年10月24日与单位签订了期限至2012年1月23日的试用期合同,但该合同单位没有盖章;2012年8月6日,单位将李某辞退,李某要求公司支付尚欠的工资及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33982.39元。为支持自己的主张,李某向仲裁委提交了一份只有李某...详细内容
  • 北京劳动仲裁律师谈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
    在用工形式上,劳动合同法确立了三种合法的用工形式,即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和劳务派遣用工。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详细内容
  • 北京劳动仲裁律师关于张××诉××公司劳动争议案代理意见
    尊敬的仲裁庭、仲裁员: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接受张××(以下简称“申请人”)之委托,指派高律师担任其与××公司(以下简称:“被申请人”)劳动争议一案代理人,现根据案件事实及庭审情况,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仲裁庭参考。本案的争议焦点有以下三点...详细内容
  • 北京劳动仲裁律师谈厨房整体承包,酒店是否承担用人责任
      现在许多大酒店都采取了厨房承包制,即把酒店的厨房承包给个人,由承包人自己招兵买马,酒店与承包人签订承包协议,承包人自己负责给厨房的工人支付工资的操作模式。一旦厨房的工人在工作中受到伤害,酒店是否需要对该员工承担相应责任呢?【案例】 李某应某酒店...详细内容
站内搜索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13810490506(高律师)

13810111761(郭律师)

联系电话:
010-59626922
推荐阅读
京ICP备19005542号-1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 盈科主站 |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北塔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17-15层(中国区总部) 北京劳动争议仲裁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400-8150-520 座机: 010-59626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