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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劳动争议律师:保密义务不是竞业限制 单位不需额外付费
    从事机械设计与加工技术研究的康先生,多年来一直在某公司担任副总设计师职务。去年4月离职时,应公司的要求,他在一份保密协议上签字保证:一年内不设计开发本公司正在生产及将要按新图纸生产的同类产品,保证不将本公司设计信息、产品信息、经营信息泄露给第三方,...详细内容
  • 北京劳动争议律师:劳动者在职期间违反保密约定属于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吗?
    问:我公司是一个生产型企业,我们生产的全部产品都取得国家专利。近期我们打算招用一名高级技术人员,由于在我们的生产环节中会涉及到我公司的商业机密,所以我们想跟这名高级技术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并且约定如果将来离开公司,在一定时间之内不能从事相关行业。请...详细内容
  • 北京劳动争议律师谈如何防止员工跳槽而导致商业秘密泄露
    有调查显示,公司商业秘密的泄露,极大部分发生在离职跳槽的员工之间。商业秘密泄露为企业造成的损失,极难通过法律途径获得弥补。 本站律师在2011至2012年度曾办理了一项涉嫌侵犯公司商业秘密的案件,案件结果侵权员工被判刑事责任3年,民事赔偿约...详细内容
  • 北京商业秘密律师:判决案例
    北 京 市 第 一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民 事 判 决 书                                                                                             ...详细内容
  • 员工跳槽是企业第一泄密途径
     企业内部职工泄露商业秘密的比例比较大,据美国一些企业调查,企业泄露商业秘密,30%是企业的在职员工,28%是离退休的员工。经过我们的整理归纳,企业内部职工泄露商业秘密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第一,人才流动人才流动是企业内部泄露商业秘密的最广泛的途径...详细内容
  • 网络使用与商业秘密保护
    21世纪是信息社会,是互联网时代。通过互联网,企业可以迅速地获取资料,快速地交换信息,可以说,离开互联网,无数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就要瘫痪。互联网是个快速传播信息的通道,同时,它也是企业商业秘密快速泄密的通道。因此,在互联网时代下,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变...详细内容
  • 电脑使用与商业秘密保护
    电脑以其信息存储量大及信息处理速度迅捷,为企业发展插上了腾飞的翅膀,现在我们很难想象一个没有电脑的现代公司会如何运转?但与此同时,企业商业秘密的载体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即由纸面存储到电子数据形式存储。任何事物发展均有两面性,在电脑迅速发展与普及的今...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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