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劳动争议与仲裁
特色服务
  • 北京劳动争议律师谈以发送律师函方式解决劳动争议的过程
     2013年4月24日某公司向张某发送《员工辞退通知书》 2013年4月25日张某向公司发送律师函 2013年4月26日某公司对律师函进行回复 2013年4月27日张某对公司的回复再次复函 2013年4月29日双方达成一致,同意支付张某各项费用共计月壹万柒仟元 2013年5月2日张某收...详细内容
  • 单位未缴工伤保险,劳动者因工受伤如何维权
    当发生工伤后,仍可以按法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有没有交纳工伤保险费不影响工伤认定,只是影响最终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凡未给员工缴纳社保或买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员工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要承担责任。认定工伤: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详细内容
  • 单位未签合同、未缴保险,劳动者胜诉判决书
    联系律师:13810490506(高律师)以下为北京劳动仲裁律师团队最新案例判决书:详细内容
  • 北京劳动争议律师谈国航飞行员赵洪案
    据报道,国航飞行员赵洪提出辞职遭拒后,随即陷入一场长达两年的维权“拉锯战”。日前,在经历劳动仲裁、一审、二审和再审后,最高院史无前例地受理了他的申诉请求。前不久(2013.1.31),该案在最高院开审。据悉,按规定,今年1月1日后,最高院将不再受理民事申诉案...详细内容
  • 利用关联公司逃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难逃法律责任
    【案情简介】1995年9月23日,陈先生到北京某日化公司工作,一直担任部门经理,工资发放形式为银行转账。2003年9月14日和2004年9月21日,陈先生分别与北京某日化公司签订了两次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陈先生最后一次与北京某日化公司签订合同的期限是自2004年9月21日起...详细内容
  • 2012年非京籍职工可享受生育津贴与生育医疗待遇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从今年,即2012年1月1日起,非京籍职工将纳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享受生育津贴和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待遇。  非京籍职工可享生育保险待遇   《通知》明确,本市行政区域...详细内容
  • 北京劳动仲裁律师谈当女职工“三期”撞上医疗期如何处理
    根据劳动法律的相关规定及立法精神,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四款中就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该注意到,处于三期的女职工...详细内容
站内搜索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13810490506(高律师)

13810111761(郭律师)

联系电话:
010-59626922
推荐阅读
京ICP备19005542号-1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 盈科主站 |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北塔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17-15层(中国区总部) 北京劳动争议仲裁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400-8150-520 座机: 010-59626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