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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已有工龄入职新单位的员工如何休年假的问题回复

【咨询】律师您好,我咨询您一个年假的问题:

例如员工于201271日入职,社会工龄5年,到201371日他是否可享受5天年假,还是说他到201371日只能享受5*184/365=2.5天?如果按他入职日期算是否可以?谢谢。

【律师回复】:该种情形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如果员工能够提供工作满5年的工作证明,则员工在201271日入职之日就有权休2012年度的年休假,但具体休的天数应当按照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在2013年度(201311日至20131231日),该员工就有权休完整的5天年假。

2、如果员工无法提供工作满5年的工作证明,该员工在贵单位也连续工作12个月了,也有权享受年假,具体天数应当按照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第三条规定为职工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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