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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 业 限 制 协 议 范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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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件号码:                                 

住 所 地:                         户口所在地:                                  

    真:                         现居住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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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甲方主要经营事项为……,所有资料均属内部机密,乙方系在甲方从事……的人员。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通过培训、技术交流、技术指导等方式,使乙方掌握了甲方业务及技术方面的机密内容;同时,也掌握了甲方的所有客户名册。故为了保护甲方正当合法的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乙方对甲方所负有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一、乙方保证并确认:在甲方任职期间及与甲方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严格遵守与甲方订立的劳动合同及保密与竞业禁止协议。下列信息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必须遵守不得泄漏:

1、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货源情报、产销策略、价格方案、产品信息、发展计划、经营计划、经营策略、经营管理分析报告、市场计划、投资计划、投资策略、投资分析报告、客户名单和资料、供应商名单和物料供应清单、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或意向书、价格构成明细、成本明细、广告计划、商业谈判策略、销售进度、销售额、收购或兼并计划、资产和业务重组计划、市场调查报告、顾问反馈信息、专业顾问报告、投标方案等。

2、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技术发展计划和蓝图、项目研究方案、项目计划设计图纸、技术咨询报告、学术论文、管理诀窍、用户需求资料、技术方案、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样品、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公司所有项目的源代码、公司开发的试用软件等。技术秘密可以是有特定的完整的技术内容并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也可以是某一产品、工艺、材料等技术或产品中的部分技术要素。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各种财务报表和尚未公开的财务报告、员工薪酬、员工考评结果、员工人事档案、尚未公布的升降职决定、公共关系资料、后勤采购底价和限价、政府关系、尚未公开的管理会议决议和相关文件、网络安全资料等。

4、职务成果,是指乙方因履行职务或者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经费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管理秘密,其所有权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管理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所有权利。

5、甲方确定的其它保密信息。

二、乙方承诺:

1、乙方在职期间及离职之后两年以内,不得在与甲方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工作: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员工、代理人、顾问等;也不得自营与甲方相同或具有竞争性关系的产品或服务:和甲方有竞争性的公司包括但不限于:……。

2、乙方在职期间及离职之后,不得抢夺甲方在册的客户;也不将甲方的客户介绍给其它单位及个人,损害甲方的利益;不得与甲方的客户发生商业接触。该种商业接触包括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务、收取订单、直接或间接转移甲方的业务的行为以及其他各种对甲方的业务产生或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不论是否获得利益。

3乙方在职期间及离职之后,不得引诱甲方其他员工离职,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4、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离职后一年内,所取得的专利、技术创新等一切智力成果,其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乙方离职一年以后,若利用原来在甲方任职期间掌握或接触到的秘密研制、创作出新的成果,在拟予实施或投入使用前,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未征得甲方同意或无证据表明有关内容为乙方自行创作的成果,甲方保留追究乙方及新任职单位的法律责任权利。

三、乙方承担保密义务视为无限期保密。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解除了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对知悉的商业秘密仍负有保密和不为自己或他人的经营活动使用之义务,直至该秘密被甲方认为不再是商业秘密。

四、甲方同意就乙方承担的保密义务及竞业禁止义务,向其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1、竞业限制补偿金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支付。

2、竞业限制补偿金支付标准为按照乙方离职前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3、乙方应在离职前向甲方书面提供其本人的银行账户,乙方未提供账户、提供账户错误等各种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支付该等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或乙方拒绝接受、自行放弃、不领取竞业限制补偿金,或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正常发放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且在此期间不免除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

五、义务的履行和解除

1、乙方在职期间及离职后均应承担竞业限制义务,但甲方可在乙方离职前或离职后通知乙方解除竞业限制义务;本协议所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同时甲方将不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此种解除不能理解为解除保密义务。

2、在乙方完全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下,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且经乙方书面要求仍未支付的,乙方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双方如因竞业限制补偿金发生争议的,在争议解决期间,乙方不得主张免除竞业限制义务。

3、如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经甲方允许转与甲方直接或间接地设立、参股、控股、实际控制的关联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本协议仍然有效,竞业限制期间从乙方与甲方关联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不再为甲方或甲方关联单位工作之日起计算。

4、如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经甲方允许转与劳务公司或任何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其派遣至甲方或甲方设立、参股、控股、实际控制的关联单位工作的,本协议仍然有效,竞业限制期间从乙方结束劳务派遣,不再为甲方或甲方关联单位工作之日起计算。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一项权利并不作为对该项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一次或部分行使一项权利亦不排除将来对该项权利的其他行使。

前款权利不因本协议的终止、撤消、无效而消失。

八、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甲方将停止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乙方将承担违约金50万元。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的利益损失)。乙方依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赔偿损失和其他民事责任后,甲方仍保留提请司法途径追究乙方刑事及行政责任的权利。

九、乙方因违约而致使甲方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调查费、鉴定费等),不包含在违约金之内,乙方应另行承担。

十、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先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本协议与原劳动合同保护甲方商业秘密部分内容互为补充。不可分割。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方: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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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常律师,专心研究劳动争议劳动仲裁纠纷。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决有关工资、经济补偿金、北京户口档案争议、工伤、社保、双倍工资等纠纷。转载、咨询请与作者联系:13810490506(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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