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也就是说,若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情形的(以下简称“严重违纪”),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须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
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呢?重点是,要严重到何种程度才算足够严重,要达到可以辞退的标准呢?北京劳动争议律师处理的以下三个案例可用来探讨。
案件一:
IT公司王某,职务技术工程师,负责维护公司置放于托管公司的服务器。公司以其虚报打车费用、以外出维护服务器为由实际是旷工等原因,辞退该员工。
相关证据和事实:
1、该员工提交的打车报销票据,时间与工作时间不符。其外出维修服务器均为工作时间,但大量票据是在晚上十点等,明显不是工作时间,属于虚报费用。
2、服务器托管单位托管了多家公司的服务器,工作人员进入,必须填写登记表。调取登记表显示,王某所主张的去维修服务器时间,均没有登记,因此事实上应该是旷工在家或外出做私事。
该案仲裁、一审均未支持公司一方,二审调解结案。
案例二、
广州某公子在北京的分公司的销售人员,彭某,与公司签订有竞业限制协议,在职期间,私自到竞争对手处挂职。公司辞退该员工。
相关证据和事实:
1、在其它公司任职的名片。2、彭某的工作笔记本,手写的工作日志,表明为竞争对手工作的内容。3、短信记录,表明与竞争对手公司老板的沟通内容。
该案一审判决,支持公司辞退该员工。
案例三、
IT公司姜某,上班时间与同事发生纠纷,殴打对方,被辞退。
相关证据和事实:
报警记录及派出所民警情况说明。
该案仲裁裁决、一审判决支持公司解除。
北京劳动争议律师评价
是否属于严重违纪?
对于同样的行为,不同人的认识殊有不同。
举例:若公司特别强调准时出勤,规定一年中有一次迟到五分钟就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员工明确知晓该制度,也在规章制度中签字认可。那么,是否就可以认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呢?
再举例:若公司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打架属于严重违纪,则打架是否属于严重违纪呢?
北京劳动争议律师认为:
应该优先从规章制度的规定;辅助以一般常识的判断。
比如,打架斗殴行为,及时规章制度没约定,也可视情节,认定属于严重违纪。
而对于迟到、旷工等行为,则以规章制度为准。若规章制度过于苛刻,则法官形式自由裁量权利,结合有无其他违纪事实认定。
回到《外企的“坏”毛病》一文中的案例。该案例中,公司规章制度规定,辱骂上级,属过错,弄虚作假,损害公司利益,属严重违纪。
案例中lily辱骂lucy在先(书面称其“愚蠢”);后以虚假销售合同骗取佣金在后,符合规章制度规定的情形。应认定为公司合法辞退。
实务中,因员工犯错,而辞退员工,是导致发生劳动争议最常见的情形之一。对于hr来说,如何辞退有过错的员工?也是最常见的棘手问题之一。
北京劳动争议律师认为,最佳的处理方案是:1、通过员工本人书写书面说明,并签字确认其违纪情节,之后做出处理。2、员工强硬拒绝的,可以通过比较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固定证据。(比如案例中的打人案件的公安机关)。3、以上均没有的,可以考虑录音等方式,收集违纪证据,再辅以其它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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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常律师,专心研究劳动争议劳动仲裁纠纷。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决有关工资、经济补偿金、北京户口档案争议、工伤、社保、双倍工资等纠纷。转载、咨询请与作者联系:13810490506(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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