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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小心职业“碰瓷客”

前些天我的同事接到一个咨询电话,在初步沟通案情后劳动者来到所里面谈。一见面,我的同事立刻认出这位劳动者就是她去年在朝阳法院开庭时遇到的那位,当时还咨询了我同事好多问题,通过沟通了解到这位劳动者的职位是销售,但他目前已经把四家不同的企业告上法庭,诉讼请求均是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主张双倍工资差额。我的同事不禁感叹这个世界太小了,这位哪是什么销售人员呐,简直就是职业碰瓷的嘛!

劳动合同法出台以来,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注重用工模式的规范化、合法化,但是仍然有很多企业由于操作的不规范,给企业管理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正是由于企业的这种疏忽大意催生了一群专门利用企业的管理漏洞,向企业中找“麻烦”的职业碰瓷人员。

这类人群大多是在企业中从事非核心岗位的人员,与企业的紧密性不强,往往工作两三个月就辞职,且由于公司没有来得及与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将公司诉至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差额;还有的人在入职时提供虚假身份信息,给企业造成了巨大的困扰。

建议企业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规范管理:

一、员工入职后及时与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超过一个月仍未签订的,则面临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的风险。

相关阅读:

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系列文章(一)公司如何规避双倍工资风险?

  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3个风险点和3个建议

      企业与新入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要注什么

 

     二、认真审核员工的入职材料,包括身份、学历等

     三、及时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即便员工自愿不缴纳社会保险且与公司达成书面一致意见的,公司也不可能因此免除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北京市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规定》第九条“缴费单位应当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本月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以货币形式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可见,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应尽的义务。

   这些“碰瓷客”的大量出现无不给企业敲响了警钟,可见,规范企业用工管理才是杜绝职业“碰瓷客”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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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陈律师,专心研究劳动争议劳动仲裁纠纷。
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决有关工资、经济补偿金、北京户口档案争议、工伤、社保、双倍工资等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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