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避免发生法律纠纷,支付经济补偿金,企业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第一、降薪前进行法律咨询,依法降薪。降薪是由于企业经营困难,入不敷出,此种情况属于经济型降薪。《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依据此法,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才可降薪:第一,与员工协商一致;第二,提供经济困难的证据,不是口头上的证明,而是书面证明;第三,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
降薪分为调岗不降薪和调岗又降薪。前者一般认为是合法的,但后者,属于变更劳动合同行为,如果企业不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合法性,就属于违法变更劳动合同,会追究法律责任。所谓充分证据有两种,一种是与员工协商一致,经员工同意后变更劳动合同法;另一种是证明其不能胜任工作。对于“不能胜任工作”,《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26条第(三)款有明确规定:“本条第(二)项中的‘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也就是说不能以不完成某一项业绩为理由。
第二、调整工资结构,变相降薪。对于工资结构是“基本工资+绩效”的形式,企业可以对绩效大做文章。劳动合同法只对基本工资做了具体规定,没有关于绩效的具体说明,企业一般可以按照自己的规章制度适当调绩效薪酬;对于企业额外的福利薪酬,企业也可以自行削减,但要慎重,毕竟员工们认为福利是吸引他们进入当前企业并留下来的重要因素。当然,它们的前提都是征得工会或职代会的同意。对于在签订劳动合同书前已经事前声明,不算变更劳动合同,可自行调整。
案例背景
K公司是一家以出口纺织品为主的公司,近几年来,中国鼓励有能力的企业向外发展,K公司利用中国优惠政策,及时调整市场战略,招兵买马,甚至不惜重金聘请国际人才,以扩张企业的规模,达到占有市场份额的目标。K公司每年生产纺织品428 多万件,外销部分占到整个产量的80%,外贸订单是企业的生命。然而,金融风暴的来临给K公司当头一棒,外贸订单大幅下降,原有的订单也因金融危机而取消,总业务量不到六成,再加上原材料价格上涨、人力资本提高等,企业举步维艰。因此,为了控制成本支出,公司高层决定降薪。人力资源部拟定了降薪方案,在补发了欠员工的工资后,公司开始执行降薪方案。据员工反映,降薪幅度很大,大约在20%,而且,从去年开始,公司就已经在一点一点的削减福利,待遇大不如从前了。虽然员工之前感觉到公司会采取措施应对危机,但这突如其来的噩耗,对员工的心理也造成了不小的波动。表现在员工情绪低落,工作积极性减弱,经常迟到早退,完全没有工作的热情。更严重的是,员工小夏不服,向当地相关的劳动部门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按当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工资,仲裁机构经过商议一致裁定“K公司没有和员工商量就降薪,属违反变更劳动合同法,应该按原合同规定支付小夏工资。”
北京劳动争议律师
应该说,K公司降薪后的一系列问题是金融危机下企业面临的一个普遍现象。如何有效降薪,如何让员工接受降薪这个事实,并得到他们的谅解,进而和企业共渡难关?显然,这是目前人力资源经理们最头疼的事情之一。
降薪要合理
本案例中,K公司的降薪幅度很大,超出了员工能够承受的能力,很可能会导致优秀员工的流失,由此可见,降薪要合理,就要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
合理降薪的第一原则就是公开原则。企业从战略的角度出发决定要降薪,首先要和工会或职代会沟通,经协商一致后,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制定相应的降薪手段,然后要公示,从高管到员工,降薪多少,如何降薪,降薪原因,降薪后的一些安抚行为,降薪将持续多久等,都要让员工了解,让员工参与企业行为,给员工一个时间长度的预期,给他们努力的原动力,提升员工的信任度。
合理降薪的第二原则就是公平原则。经济学里一般把公平看成是劳动报酬分配是否公平。调查和试验的结果也表明,不公平感的产生,绝大多数是由于经过比较,认为自己目前的报酬过低而产生的。所以,降薪要遵循公平原则。公司上下一同降薪,相对而言比较公平,比较让人容易接受。相反,如果部分员工降薪,必定会使员工产生不公平感,进而影响员工的行为。当然,降薪不能减激励,适当的激励措施能够鼓舞员工的士气。比如,可以建立长效激励机制,目前比较常用的长期激励方式有:股票期权、预期工资、补充养老保险等。[2]也可以增加额外福利但不增加企业成本,可以借鉴芝加哥Perkspot.com公司的做法。移动电话公司、本地餐厅等希望向企业提供折扣优惠, 然后企业再把这些优惠转让给自己的员工,这样可以实现双赢。
合理降薪的第三个原则就是公正原则。,降薪程序公正包括五个要素,第一,降薪前要与员工充分互动和交流,第二,允许员工提出反驳性意见,对于降薪的不利因素及时进行修正,第三,高管要了解员工的需求和期望,第四,制定降薪决策后,对降薪标准、降薪幅度、降薪原因等全过程给员工以完整解释,第五,在降薪过程中,要平等对待每一个员工。
降薪社会公正是就全社会平均劳动报酬来说,人与人的劳动报酬保持在一致的水平范围内。简单来说,就是对于降薪幅度,降薪标准等都要遵循社会工资平均水平,假如社会平均水平是降薪5%,而K公司全员降薪20%,是违背社会公正的。如此一来,会造成员工心理不满,影响工作情绪。
降薪要合法
降薪不仅是管理问题,更是法律问题,如果处理不好,会本末倒置。其实,降薪是否合法,主要的争议在于降薪是否是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有专家认为降薪是否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可以通过以下两条来判定,第一,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已将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约定前提;第二,用人单位有完善并依法生效的薪酬制度体系作支持。如果企业同时具备这两个要素,可以按照企业完善的薪酬制度自行调整员工的薪酬,但《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的劳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也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否则,就属于变更劳动合同法,应该依法按照变更劳动合同法的要求依法降薪。
本案例中,K公司降薪的行为属违法行为。K公司招工时没有将变更劳动合同法的行为进行约定,因此,属于变更劳动合同法行为,所以,要依法执行。《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该采取书面形式。根据《劳动合同法》,一般变更劳动合同应向另一方提出变更要求,说明变更原因和变更条款。很显然,K公司没有与员工进行商量自行降薪,这与相关法律精神不相符。建议该公司降薪前进行法律咨询,合法地降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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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陈律师,专心研究劳动争议劳动仲裁纠纷。
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决有关工资、经济补偿金、北京户口档案争议、工伤、社保、双倍工资等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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