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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劳动争议律师谈7级工伤赔偿方案

   咨询:北京某公司员工19岁,男,工资标准2000元/月,工伤,右手无名指、中指被切掉,另外三指部分被切掉。现咨询,可能被认定几级工伤,需支付哪些项目,约多少钱?

     北京劳动争议律师回复如下。


一、关于该员工伤残等级鉴定
   根据贵司提供的该员工的受伤情况,参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1]》(GB/T 16180-2006 ),该员工伤情符合七级伤残的认定标准。

二、关于七级工伤赔偿
    1、停工留薪期间工资:2000元*12个月=24000元(一般情况最长12个月)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000元*13个月=26000元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合并计算:4672元*20个月=93440元
  以上共计:143440元。

三、其他工伤赔偿
1、医疗费:凭单据据实结算(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50元/天* 天*70%
3、食宿费: 150元/天/人* 天*人
4、医疗期间护理费: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人标准或按社平工资计算  4672元*月数
5、定残后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每月:4672 元*30%=1401.6元  一般不超过20年。


附件:

1、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1]》(GB/T 16180-2006 )(节选)
七级工伤
  18)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
  19)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功能丧失;
六级工伤
   15)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
  16)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
  17)一手三指(含拇指)缺失;
  18)除拇指外其余四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2、《工伤保险条例》(节选)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3、《北京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六条  劳动能力鉴定包括伤残等级鉴定、生活自理障碍等级鉴定、工伤直接导致疾病确认和配置辅助器具确认。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或者未给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三十六条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5至30个月的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
4672 元*20个月=93440元(2011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061元,即每月4672元)

4、《北京市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第九条 北京市差旅费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按照财政部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确定的标准执行。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副市长级人员600元/人/天,局级人员300元/人/天,处级及以下人员150元/人/天。
第十三条 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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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陈律师,专心研究劳动争议劳动仲裁纠纷。
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决有关工资、经济补偿金、北京户口档案争议、工伤、社保、双倍工资等纠纷。
转载,咨询请与作者联系:13810490506(高律师)     400-81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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