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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高管被公司即时辞退该如何应对

北京劳动争议律师团队,盈科律师事务所旗下,专业人力资源法律服务团队。专注于为企业和高管提供人力资源法律服务。

 

“高管离职”的特点

 

即时离职

公司通常要求马上离职。当日通知,立刻进入协商环节,不留太多反馈时间,个别甚至会中午通知,要求下午6点前办完工作交接手续。

 

条件优厚

公司尤其是外企,通常开出较优厚的条件,包括,给予较高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未休年假补偿等。

 

办公室政治

公司辞退高管通常的原因不是高管不能胜任工作,而是办公室政治的结果。也有部分是理念、文化的不同。

 

高管离职对“高管”的影响

 

职业生涯“污点”

高管通常具备对职业发展有清晰规划,闪电辞退,必然打乱原有职业规划,成为职业生涯的拐点。而高管的下一份职位,雇佣方很可能做背景调查,其离职原因将有可能成为其履历的“污点”。

 

不公平待遇的“负面体验”

高管通常具备优秀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任职之前多数为猎头多次沟通,甚至是高新“挖”过来的人才。高新“挖”人的殷勤与闪电辞退的对比,忽略了劳动者的体验,殊不知“经济”补偿,有时候难以平复情绪上的损害。

 

未来就业可选择范围相对较窄

专业人才,越到高端,圈子越小。高端人才的可替代性差,岗位也相对稀缺。他们被突然辞退后,下一份工作比普通职员更难找,他们的机会成本更大。甚至双方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对高管未来求职带来限制。

因此,作为高管,在遭遇职场计划外变动时,更应懂得妥善应对。

 

高管离职服务方案之“高管自察”

 

有无重大违纪或过失?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对应情形下,用人单位有权利单方解除合同。高管需留意公司是否有相关证据,能够证明上述情形。这些情形包括:连续旷工累计达到解除条件;违反公司财务制度(虚报费用);故意的行为且为公司造成了巨大损失等。

 

是否接到公司书面辞退通知?

避免公司不承认“辞退”,而主张高管自行离职或双方协商解除的风险。因此,公司作为动议方,辞退高管的,高管应要求公司出具书面通知,注意,具有公司签章和相关负责人签字的“纸质”的书面通知,优于电子邮件方式的通知。

 

劳动合同、offer letter、薪酬制度、竞业禁止协议等文件是否健全?

为吸引高管加盟,公司给出的offer往往包含具有足够“吸引力”的薪资待遇。但正式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描述与该offer未必完全一致。有的只是粗略表述依据公司薪酬制度。高管应搜集上述文件,作为北京劳动争议仲裁律师提供专项服务的重要依据。

 

是否是合法的“劳动者”

高管是否具备在中国就业的资格。部分外籍华人或外籍人士,没有取得在中国的就业资格证,而与用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从事劳动,则此种情形有不适用劳动法规,而被认定为劳务关系的风险。

 

高管离职服务方案之“服务内容”

 

协助磋商、谈判

了解案情,确定谈判边界,提供和解建议。

 

代为起草/审定和解协议

结合具体方案起草或审定对方提供的和解协议,规避陷阱,避免协议漏洞对高管不利。

 

指导证据收集

为可能的诉讼程序提供保障。对证据形式、效力和取证方法提供指导。

 

咨询解答法律法规及实务中的裁判标准

在和解和诉讼前,评估法律风险,为正确、经济的决策提供依据。

 

代发律师函

依据案情,向公司发送律师函。

 

代为诉讼

和解不成的,根据案情和证据情况,确定最优诉讼策略,代理诉讼。

 

北京劳动争议仲裁律师团队“高管离职”项目部分案例

 

澳籍华人刘女士(首席代表)美国公司驻上海代表处争议

服务内容:全程咨询、参与调解、审定文件

服务结果:公司支付刘女士六个月工资合计约36万元人民币。

 

北京某上市房地产公司女士(项目运营总监)争议

服务内容:全程咨询、代理仲裁、组织调解

服务结果:调解结案,公司一次性支付补偿金约12万元人民币。

 

北京某外企(美资)先生(营销总监)争议

服务内容:案件咨询、代理仲裁

服务结果:仲裁结案,双方均未再起诉,公司一次性支付裁决项下款项合计约6万元人民币。

 

某上市公司女士(财务总监)争议

服务内容:案件咨询、代理仲裁

服务结果:公司道歉,一次性支付5万元人民币,我方当事人对其达成谅解,当庭和解。

 

美籍华人夫妇(该公司创始人、总经理)北京某公司争议

服务内容:代为调解

服务结果: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说明:我方当事人为公司创始人,任职总经理,后被某外企收购,并约定继续留任,收购完成后,遭辞退,发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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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陈律师,专心研究劳动争议劳动仲裁纠纷。
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决有关工资、经济补偿金、北京户口档案争议、工伤、社保、双倍工资等纠纷。
转载,咨询请与作者联系:13810490506(高律师)     400-81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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