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快速进步,不少外国人选择中国作为发展职业规划的首选,为我国企业在技术、管理等方面都注入了新鲜的活力,但也由此产生了许多问题。不少企业怕麻烦,不愿意按照相关程序为外国人办理就业证,最后惹来官非成为被告,我们最近处理了多起类似的案件,现将用人单位如何为外国人办理就业证的程序做详细论述,防止用人单位忽略相关问题造成法律风险。
对来中国就业的外国人我国实行就业许可证制度。就业许可证制度分申领许可证书、办理职业签证和领取就业证、居留证三个程序。首先,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为外国人和本单位申请就业许可,经办证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后,到劳动部门办理核准手续,由劳动部门向用人单位签发许可证书。其次,用人单位通过有权发通知签证函的单位,向拟被聘用的外国人发出通知签证函并附许可证书。外国人凭此到我国驻外使、领馆办理职业签证。第三,持职业签证入境的外国人,入境后应先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再由用人单位凭就业许可证书、劳动合同及有效护照到劳动行政部门发证机关为外国人办理就业证,然后到公安部门办理居留证。
根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反符合第九条之规定的外国人可免办就业许可或就业证。
该规定还对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期间的社会保险、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保护以及劳动争议等作了明确界定。凡违反规定,未经就业许可非法就业的外国人和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有关部门将予以严肃处理,对持就业证、居留证合法就业的外国人将予以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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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陈律师,专心研究劳动争议劳动仲裁纠纷。
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决有关工资、经济补偿金、北京户口档案争议、工伤、社保、双倍工资等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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