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举例说明:
如果员工甲的实际工资是15000元,根据上一年的社平工资3322(2007年)的3倍计算,缴纳生育保险的基数为9966,领取生育津贴的时候按照9966来计算,差额部分5034(15000-9966)由公司来补足。
什么叫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
作者简介: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陈律师,专心研究劳动争议劳动仲裁纠纷。
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决有关工资、经济补偿金、北京户口档案争议、工伤、社保、双倍工资等纠纷。
转载,咨询请与作者联系:13810490506(高律师) 400-8150-520
**************************************************************************************
相关阅读
北京劳动仲裁律师系列文章(六):关于职工生育保险的一些有用的规定
第七条 生育保险费由企业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企业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0.8%缴纳生育保险费。企业缴费总基数为本企业符合条件的职工缴费基数之和。 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详细内容
北京劳动仲裁律师系列文章(五):某女职工怀孕,单位欲以旷工为由辞退怎么办?
案例:张某,女,1977年生,怀孕4个月,为某奢侈品销售店店长,劳动合同约定为工资3500元,任店长期间工资实际为2万每月,怀孕两个月时,单位安排其做外联工作,工作期间无需打卡,之前都需要打卡,两个月后(也就是怀孕4个月的时候),公司主张其长期旷工,欲将其辞...详细内容
北京劳动仲裁律师系列文章(三):关于女工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法律保护的内容(按阶段汇总)
基本规定《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发布单位:市政府,施行时间:2002-02-01) 第三十三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第四十四条 ...详细内容
北京劳动仲裁律师系列文章(二):关于保胎假、产前假、产假、哺乳假、流产假的规定汇总
1、保胎假。《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1982年,现在有效)中规定,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详细内容
北京劳动仲裁律师系列文章(一):女职工怀孕期间工作及工资如何发放?
女职工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保护的相关规定纷繁复杂,在女职工怀孕期间,到底应该如何该员工发放工资?应该只发基本工资还是发全额工资? 北京劳动仲裁律师(13810111761)现回答如下: 1、如果怀孕时间超过7个月的,则可以请产前假,产前假期间...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