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劳动争议与仲裁

北京劳动仲裁律师劳动争议咨询与解答(阶段汇总)


(一)
    一直以来都在关注北京劳动仲裁网,从中学习了不少,最近我碰到了这个问题:2007年入职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每周还加班一天(休息日)(工资条中未包含加班费),2009年才签订合同缴纳保险,昨日我与公司老板协商补缴社保及支付加班工资,遭到公司拒绝,今天公司要免去我的职位,降为普通员工及待遇(我未同意),并让我明天到新的岗位报到,也不让我交接工作,我该怎么办? 请您在百忙之中给予指点,谢谢了!

北京劳动仲裁律师回复:

你好,简要回复如下: 1、2008年之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第二个月起,支付不超过11个月的双倍工资; 2、降职降薪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需要经协商同意,未同意的,按照原待遇支付,可主张公司支付工资差额及25%的经济补偿金; 3、存在上述两项违法事项的情况下,你可以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按照你的工作年限,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4、加班费部分自司法解释三出台后,相应要求劳动者更高的举证责任,你有证据证明加班事实存在的,也可以主张。更多详情,可以电话咨询:13810111761
 
(二)

您好,我在北京市一家二甲医院工作,硕士研究生,当时来的时候解决户口,是人事代理,编制还没有给呢!合同签了八年,现在工作快两年了,因为个人原因需要辞职,但是单位卡着不放,就连辞职报告都没地方交!人事科不收说是得让主任签字然后主管院长签字最后才能交到他那!但是我找了主任,主任推到院长那,院长又推回主任那,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呢?非常感谢!等待您的回复!

北京劳动仲裁律师回复:

你应该已经上门咨询过我了。此处不在回复。类似问题,请点击这里
 
(三)

您好!我想咨询下双倍工资及社保的事情!我在2009年9月在北京某服装公司自营店铺哈尔滨新世界上班,担任店长一职,2010年7月被调到沈阳伊势丹担任店长,至今,期间该公司始终未给我缴纳社会统筹保险、也未签订合同,现在我想辞职,要求其为我缴纳,他们不但不缴还没给我2010年12月的工资!我与该公司未有拖欠,我现在想维权,但是我本人不在北京,希望得到律师的帮助!期盼您的回复!QQ2237432.电话:18686853115

北京劳动仲裁律师回复:

申请劳动仲裁,请求事项:1、双倍工资差额;2、如果是农村户口,要求支付未缴纳社保的损失;3、经济补偿金;4、工资差额(即2010年12月的工资)及25%的经济补偿金。不在北京没问题,可电话远程指导,联系我:13701394614
 
(四)

您好,我提交的仲裁诉求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请问在仲裁期间我能找新工作吗?如果找到了合适的工作且新单位也愿意接收(在无离职证明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参加工作?参加工作后,和原单位的仲裁结果为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这样会不会和新的单位形成纠纷?多谢!

北京劳动仲裁律师回复:

目前除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外,不允许同时与两家或以上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与新单位签订合同要原单位离职证明,是为了避免上述情形发生。但实际中,如果没有约定专门的服务期限(一般是基于有第三方特定的培训的情形约定),劳动者有权利提出辞职,只是根据情形不同而分为即时、随时、和提前三十天三种情形,因此,通常是不会裁决你继续履行的。最后,为避免万一裁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形的发生,你可以在入职单位时,声明如因与原单位发生纠纷的,责任自负。以解除新单位的连带责任。总之,可以参加工作。
 
(五)

我们是一家国有企业的地市分公司,我想问的是:总公司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下属分公司是否可以直接执行,还是需要履行相应的程序?需要职代会通过吗?

北京劳动仲裁律师回复:

建议:将总公司的规章制度编撰成员工手册的部分,让员工入职时签字确认,通过该形式明确制度的程序合法性,问题就解决了。

*************************************************************************************

作者简介: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陈律师,专心研究劳动争议劳动仲裁纠纷。
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决有关工资、经济补偿金、北京户口档案争议、工伤、社保、双倍工资等纠纷。
转载,咨询请与作者联系:13810490506(高律师)     400-8150-520
**************************************************************************************

 

站内搜索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13810490506(高律师)

13810111761(郭律师)

联系电话:
010-59626922
推荐阅读
京ICP备19005542号-1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 盈科主站 |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北塔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17-15层(中国区总部) 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总部)
免费咨询电话:400-8150-520 座机: 010-59626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