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员工只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辞职(例外情况如有第三方的培训并约定了服务期)。如果员工辞职时没办理工作交接或与单位有未了的纠纷的,单位可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维护自己的权利。但不能限制员工离职,留置员工的物品,否则容易发生违法的情形。
为辞职的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是公司的法定义务。公司一定要在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法定的时间之内,给员工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否则可能因违法而承担给员工造成的损失的赔偿。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有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
员工违约,企业要维权,一定要通过合法的方法。很多单位都采用“土办法”,你不办理工作交接,我就扣罚你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不予办理档案转移等,这种做法对企业来说没有任何好处,反而会给公司带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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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陈律师,专心研究劳动争议劳动仲裁纠纷。
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决有关工资、经济补偿金、北京户口档案争议、工伤、社保、双倍工资等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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