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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向返聘的员工支付加班费吗?

咨询:我们公司聘请了一个退休的老职工做技术方面工作,需要支付加班费吗?

北京劳动仲裁律师:

返聘员工,通俗理解为已经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待遇的员工,重新被企业聘用的人员。

实际案例表明,如果双方没有做出明确的约定和制度处理,则需要支付加班费。工作时间是劳动关系的主要方面,如果返聘员工能够拿出明确的加班证据,而用人单位没有相关制度和约定,则需要支付加班费。

对于这种特殊劳动关系的用工模式下,用人单位可以不为其缴纳社保,不存在支付双倍工资事项。但在薪资待遇方面,应参照三方面的劳动标准,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和最低工资制度。

应对方法:在双方合同中约定加班费情况;公司制度予以规定,如加班需经申请,批准后的加班视为支付加班费情形,不能单独凭借考勤记录主张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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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陈律师,专心研究劳动争议劳动仲裁纠纷。
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决有关工资、经济补偿金、北京户口档案争议、工伤、社保、双倍工资等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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