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主要涉及到用人单位的用工模式问题,特列表对比分析如下。
用工方式 | 处理方式 | 优、缺点 |
方式一:服务外包 (首选推荐) | 公司最好与保洁公司或物业公司签订合同,由对方·与保洁员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与保洁公司之间是民事法律关系,保洁人员与保洁公司或物业公司是劳动关系。 | 优点:公司无需承担保险、经济补偿金等风险。规避劳动纠纷。 缺点:没有对保洁人员形成直接管理,要注意防范公司相关信息的外泄。 |
方式二:标准(全日制)劳动合同 | 公司直接与保洁员签订标准劳动合同,按照多数“普通”员工的方式对待。 | 优点:方便管理,容易让员工有归属感。 缺点:需要为其缴纳社保、承担经济补偿金、法定赔偿金风险。 |
方式三: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 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注明为非全日制合同。不能约定试用期。也可以口头协议形式而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 优点:控制用工成本(可按劳动时间支付)。规避经济补偿金。 缺点:稳定性差(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易侵害商业秘密;需缴纳工伤保险。 |
注:本表为“北京劳动仲裁律师”总结设计,转载请注明。
通过以上列表分析,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上述方式中的一种。
如果公司所在大厦有物业服务公司,则无需专门再聘请保洁人员,采用方式一即可。
如果公司注重使员工具有归属感,高度保守相关公司秘密,希望对员工进行紧密的管理,则建议选用方式二。
如果公司单独找了保洁人员,且公司办公面积较小,只需保洁人员特定时间段服务,则可选用方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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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陈律师,专心研究劳动争议劳动仲裁纠纷。
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决有关工资、经济补偿金、北京户口档案争议、工伤、社保、双倍工资等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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