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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维权:你和公司,谁是弱者?

 

本专题要讨论的话题:

白领地位的变化

白领人群的工作状态特征

白领如何维权

劳务派遣:出了问题无人管派遣三方不融合

末位淘汰制度是否合法;

社会保险:没有足额缴纳。

隐性减薪欠薪薪水缺斤少两

合同待遇打折试用期文章

加班费:经常加班,却没有加班费

非法辞退:办公室恋情遭解雇、性骚扰辞退

 【相关案例】

软件工程师:周**

高级销售经理:上海某公司

财务主管:离职纠纷

设计师:知识产权重大失误李**

撰稿人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案

人力资源主管不签自己的劳动合同案

 
  白领地位的变化

今天,“白领”的称呼里隐隐包含了一丝辛酸。高智商高学历的白领们,要高体力消耗地在办公室辛苦奋斗,却难免遭遇种种困境。外企白领在强大的工作压力下长期加班和心理健康问题成为舆论焦点,白领已经成为压力大的典型人群。

跳槽,对于白领来说,更不是什么新鲜的话题。北京劳动争议劳动仲裁针对白领们在职场容易遇到的法律纠纷提供一些参考。

白领人群的工作状态特征

特征一、追求生活的多样化及高质量

  目前,白领职业阶层的主体是2540岁之间的人群,许多人的思想观念、价值观、人生观定型于改革开放以后。对这些白领来说,高收入的工作机会和高品质的生活方式同等重要。白领喜欢多样化的生活形式,不断地寻找新的时尚,通过自己的服饰、住房等来表明自身对生活质量的追求。

 

特征二、职业的高流动性

  由于具备良好的教育背景、工作经验,白领阶层相对于其他的社会阶层来讲,有更多的选择机会,这一切为自身的“流动”创造了条件。一项调查表明,在一些高流动性的行业当中,如IT、广告、咨询业等,年轻白领跳槽的比例超过20%。今年3,中智上海公司对5000多名在外企工作的雇员进行调查统计,这些雇员在2003年度中都有过离职经历,调查结果发现:个人主动提出辞职的比例高达67%,而被公司辞退和合同自然终止的分别只占12%11%

特征三、强烈的务实主义精神

  对于白领阶层而言,在现实生活中,他们考虑更多的是如何获得更多的利益机会。白领会更多关心金融和房地产市场的情况,例如汇率或者是股市的波动。因为这些变化直接与自身的经济利益有关。这种务实主义的价值取向,贯穿着白领职业阶层的生活态度。在白领中,投资房产,进行外汇、国债、基金交易的大有人在。而近两年大量涌现的财经类媒体则满足了白领人士的需要。

特征四、关注个人职业发展

  一项调查显示,上海的白领在选择职业时,职业发展前景已经成为决定性的因素,其次才是薪水和福利。白领求职首先关注的是能否发挥自己的个人特长和能力,是否有利于个人今后的职业发展。与此同时,近年来,上海出现了一批职业咨询机构,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白领人士对于职业发展服务的需求问题。

特征五、普遍具有紧张感和焦虑感

  这是白领阶层的一个显著特征。在白领的职业领域里,大多数岗位的竞争是非常激烈的。今天的高薪职位,明天可能因为一项新的人事变动,或者行业的变化而变得一文不值。《谁动了我的奶酪》一书上架后,在上海的白领中间迅速传阅,不少大公司雇员几乎人手一册。一些白领人士开始向心理顾问寻求帮助,以缓解竞争压力。

特征六、具有社会责任感

这一点是上海白领阶层的一个新的特征。在对物质利益不断追求的同时,一部分白领心中充满了对社会责任感的追求。据一家国际志愿者组织负责人介绍,其志愿者多为上海各大公司的经理和专业人士,这些白领以志愿者的身份,通过演讲、介绍等多种方式帮助在校学生。

因派遣合同发生争议,以谁为被告?

许多外企都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对于企业来说有很多好处,比如可以减少用工单位对用工管理的工作量,帮助用工单位从繁杂的劳动保障事务中解脱出来,解除劳务人员的后顾之忧,调动劳务人员在用工单位的工作积极性,为用工单位解脱因为对劳动者辞工和退工而带来的风险和责任,被派遣的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在劳务派遣单位,从招聘录用的“入口”和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口”均不须用工单位负责,前期工作和后续工作均由劳务派遣单位处理,解决了用工单位“能进难出”的难题。

在外企工作的白领,如果与单位发生了纠纷,应该告谁呢?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规定:第十条 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还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假如在维权过程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受理,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吗?

《关于印发全国民事案件审判质量工作座谈会通知》上说,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问题,对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不予受理的通知或决定、判决的,可视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已对该劳动争议做出处理。当事人对不予受理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北京劳动仲裁律师处理过的典型小案例:

苏某某因人事档案纠纷,向朝阳仲裁申请仲裁,后朝阳仲裁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不予受理,我们遂向朝阳法院起诉,受理后,该案得到了很好的解决。

 

 本专题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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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陈律师,专心研究劳动争议劳动仲裁纠纷。
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决有关工资、经济补偿金、北京户口档案争议、工伤、社保、双倍工资等纠纷。
转载,咨询请与作者联系:13810490506(高律师)     400-81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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