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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决北京户口员工离职扣押档案索要违约金案例办案纪实

前天(6月8日),我本月代理的第五个北京户口案开庭,由于证据准备充分,庭审进行地非常顺利,调解阶段,我们表示,按照法律规定和现有证据,被申请人应予支付我方当事人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以及09年两个月的工资,但我们愿意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部分,要求被申请人5天内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昨天(6月9日),被申请人表示档案转移完全没问题,但希望减少支付金额,双方通过沟通,确认为1500元。

基本案情:

入职时间:2008年5月5日;离职时间2009年6月2日;约定工资:3000元/月。公司一直未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5月6日提交书面辞职,辞职理由为不能胜任工作,要去考研,6月2日,办公室主任通知申请人离职。

本案4月29日接受当事人郑**委托,当事人北京某大学本科毕业后到该公司工作,工作期间努力学习,考取了北京某名牌大学的研究生,向单位提出辞职,但单位以为其解决了北京户口并签订了服务协议为由,要求郑**支付5万元违约金,并扣发其2个月工资。

公司为员工解决北京户口,员工工作不到一年离职,对企业来说确实是很大的遗憾和人才的损失。但本案中,郑**在入职时表明无须为其解决户口,因为他女朋友本身就是北京人,且他自己也有继续读书的可能。但单位还是为他解决了户口。

这种情况下,双方各有难处,但在离职时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劳动者一方无奈委托我帮助协调解决。

庭审中涉及的证据:

 

编号

证据材料

   

证据

种类

         

证据材料内容的说明

页数

1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书证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于20085月建立劳动关系。

1

2

2008年度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

书证

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被申请人在20085-200811月期间未为申请人缴纳社保;被申请人未依法足额缴纳社保。

1

3

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

书证

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医保办理时间为200911日,20085-200812月被申请人没有依法为申请人办理医疗保险。

1

4

200810月《工资条》

证人证言

申请人200810月实发工资额2925元。

1

5

北京**公司200962日当日午餐票

书证

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至200962日。

1

6

银行对账单及柜台信息查询回执

书证

被申请人未予发放申请人20094月、5月工资;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3

7

离职录音

录音

201062日申请人正式离职;当时工资已经停发。

1



开庭现场
被申请人对证据所述事实均予以承认,但主张双方签订过服务协议,申请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针对对方的证据《服务协议》,我方提出以下质证意见:
1、该证据是反证,证明了申请人的入职时间为08年5月5日,而社保信息显示被申请人没有依法及时为申请人缴纳社保;
2、协议第二条“乙方(劳动者)遵守与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的有关条款,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管理”说明,劳动合同书另有所指,双方签署的本文件不是劳动合同,而被申请人一直未予签订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薪金待遇等内容,而本服务协议中,仅仅包含服务期限一项,不能视为劳动合同;
4、申请人在职期间,没有接受任何独立的培训,更不涉及培训费用,本协议关于违约金的约定是基于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解决户口,与现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违背,该约定无效。

案件结果
由于我方当事人证据充分,论证合理,案件的结果显然会对被申请人非常不利,但为了尽快帮助当事人解决根本问题,也就是档案转出问题,我们表达了充分的诚意,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在仲裁庭主持下,签署调解书,此案获得了非常完满的结果。
在此,祝贺我的当事人解除了后顾之忧,可以开始崭新的明天;也提醒用人单位,要以事业留人,而不是用户口卡人。健康和谐的人才观,才是企业良性持续发展的基础。

本案调解书请点击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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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常律师,专心研究劳动争议劳动仲裁纠纷。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决有关工资、经济补偿金、北京户口档案争议、工伤、社保、双倍工资等纠纷。转载、咨询请与作者联系:13810490506(高律师)

010-59626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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