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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团队办结的关于双倍工资胜诉的案例

 

本团队办结的关于双倍工资胜诉的案例

 

 

 

 

案情简介:

 

1、主要案情:申请人古XX2006515日入职被告北京XX装饰设计有限公司,2009215日被被申请人无故辞退。期间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口头约定工资由基本工资和提成工资组成,按月打入申请人账户。《银行对账单》显示申请人自200821日至20081231日双倍工资差额77441元;离职前一年月平均工资为6713.3元,11月共计人民币73846元。

 

2、请求:1)支付从200821日至20081231日双倍工资差额77441元;(2)支付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赔偿金40280元。

 

3、主要证据:1)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09)朝民初字第29742号民事判决书;(2)《医疗保险手册》:2008.07.01生效;(3)工资《银行对账单》。

 

 

 

 

最后裁决:

 

仲裁裁决支持了古XX请求支付双倍工资的请求。详见仲裁裁决书

 

 

执行经过:

 

案件胜诉后,古XX继续委托我们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期间,我们得知被申请人已经处于破产清算阶段,根本无财产可以执行。于是,本站代理律师与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时取得联系,通过多次与对方单位进行沟通与协商,最终本案调解终结。申请人古XX拿到了相应款项,双方对调解的结果都十分满意。

 

 

 

 

法律风险提示:

 

劳动案件中,作为单位一定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将面临败诉的风险。对于,劳动者,需要对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工资条、银行对账单、盖单位公章的离职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都可以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注重律师在劳动案件中调解的重要作用

 

实践中,很多劳动者经过漫长的仲裁、一审、二审程序,最后获得了胜诉判决。但是,有胜诉判决并不一定能拿到最终的判决款项。在执行阶段,律师及时与对方取得联系,通过协商途径等往往是使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的重要保证。实践中,律师充当调解者的角色越来越受到当事人的欢迎。我们认为,当事人一定注重律师进行调解的重要作用。因为律师毕竟是法律工作者,在每个案件中,作为一方代理人的律师,对案件的判决结果有合理的预见,当向双进行利益分析与法律规定解说时,往往能让彼此对立的双方最终找到一个平衡点,妥善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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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常律师,专心研究劳动争议劳动仲裁纠纷。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决有关工资、经济补偿金、北京户口档案争议、工伤、社保、双倍工资等纠纷。转载、咨询请与作者联系:13810490506(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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