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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律师推荐:单位没给缴社会保险的处理(吴宏浩)

 

本站律师推荐:单位没给缴社会保险的处理
 
按着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分以下几种情形,每种情况的处理措施是不同的:
第一种情况 非农民工的社会保险问题
一、单位没有给缴社保,个人也没有缴的情况
【我们经手的案例】
刘某为北京XX有限公司的销售员,于200564入职该公司,200946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因为该单位一直拖欠其销售提成和工资,且没有按着国家的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刘某自己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也没有通过其他单位缴纳过社会保险。刘某聘请本团队崔律师和吴律师进行维权代理,本案已经经过仲裁和一审,最后胜诉。
【本站律师支招维权】
在实践生活中,像刘某这样的情况比比皆是,尤其在销售行业显得尤为突出。关于拖欠的提成和工资问题,本站律师在本站的其他地方有过详细的说明,在此就只就刘某的社会保险问题做个说明。
本案关于社会保险的核心问题是:单位没有给缴纳社会保险,个人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像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按着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单位应该及时并且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显然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在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个人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下,单位应该按着其给员工的实发工资足额为其补缴社会保险。补缴的数额按着员工的实发工资数额确定。
二、单位没有缴纳社保,但是个人已缴的情况
【我们经手的案例】
前不久,我们代理了一起劳动争议,我们作为被告单位的代理人。该案的社保问题的情况比较特殊,那就是:单位没有给该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但是该员工自己却通过其他的公司缴纳了社会保险。显然,这种情况不能按着上述第一种情况解决,否则将与我国的社保制度发生冲突,因为同一个社保账号不能同时由两个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作为资方的代理人,本团队律师给出了中肯的答辩意见,法院最后支持了本团队律师的主张。本团队律师的答辩意见是:
被告公司对没有替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事实表示认可,但是不能对其补缴社会保险,也不能按着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额直接给员工经济补偿。因为这两种情况会导致与我国的社保制度相背离,同时,也将给被告单位带来新的不公平。本团队律师认为,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应缴额,单位按着单位应该承担的养老保险的比例给员工予以经济补偿;对于医疗、工伤以及失业保险部分,按着员工在没有缴纳社保期间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给与相应的赔偿(发生医疗费、工伤费以及失业事实的,对其实际发生的损失给与相应的补偿)。
三、单位没有按着实发工资缴纳社保的情况
单位没有按着实发工资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是最普遍的,实践中,大多单位都按着最低工资标准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种情况之所以普遍,是因为其从某种意义上并不违背员工本身的意愿,对于新参加工作的员工来说,按着最低工资标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能使低薪族的手头有更多可支配的资金(关于这问题请参考用人单位未案实际月工资标准缴社会保险的处理)。因为我国的社保缴纳制度规定,员工和用人单位按着一定的比例共同承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此时,如果员工希望按着实际发放的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着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进行补缴。此时,员工应该提供银行对账单、工资明细等证据材料,证明自己的工资基数和实发工资数额。
 
第二种情况 农民工的社会保险问题
【我们经手的案例】
20091010,司机高XX与输单员吕XX委托我们作为其代理人,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北京XX餐饮管理公司支付其没有与原告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拖欠工资、加班费、没有缴纳社保的补偿金等款项。对于案件的具体情况,本站律师将把本案的代理的经过发布在我们的网站上。在此,我们只对被告北京XX餐饮管理公司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作一个处理意见的说明。在本案中,原告高XX与吕XX都是农村户口,因而其社保的处理不同于作为城镇户口的员工。一般城镇户口的员工在此情况下,法院会判处单位对没有缴纳的社保进行补缴。这问题在上面以及本站的其他相关文章中都有详细的说明。
农民工的社保问题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在本站以及本团队的其他网站上,我们会将农民工社保补偿的具体计算方法进行一个详细的说明。在此,我们我们只做以下两条处理意见:
第一、单位没有给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时,单位不存在为农民工补缴社会保险的问题;
第二、单位不给农民工员工补缴社会保险,但是必须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具体计算方法请参见本站的《单位未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处理办法》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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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常律师,专心研究劳动争议劳动仲裁纠纷。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决有关工资、经济补偿金、北京户口档案争议、工伤、社保、双倍工资等纠纷。转载、咨询请与作者联系:13810490506(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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