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的。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凭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就可以作为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
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笔者根据北京现实中的各区仲裁委和法院的裁判经验,单纯的“工作证”在庭审中,经常被用人单位所否认,而不被仲裁委或法院所采信,其中的原因就是该“工作证”没有公司的公章等能够证明是公司所颁发的证明,所以请劳动者注意该证据的谨慎使用。
另外劳动者证明劳动关系的目的往往是为了要求索赔,比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辞退赔偿等,在实践中,单纯的证明劳动关系存在还远远不够,还有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期限;比如什么时间入职的,什么时间解除合同的。另外还有证明劳动者的工资多少,这三点是计算索经济赔(补)偿的基础。
劳动仲裁证据
劳动者咨询: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可是没有签定任何合同.也没有任何社会保险.平常加班也不给加班费.所以9月底我就离开了,现在回去领我9月份的工资他们却不给.老板说我离开时没有经过公司正规程序,以后开会再研究,很明显他不想给了.我该怎么办啊.我还能拿回我的工资? 通过劳动仲裁解决的话,考勤表算不算证据啊 。复印件行吗 ?还有什么可以做证据啊。
本站律师回复:
考勤表是质量比较高证据,是证明劳动关系以及加班时间的重要证据。你平时发工资如果是进银行卡的,银行卡的记录也是证据之一。还有你如果有公司的员工卡之类的东西,也是证据。
证据最好是原件,比如考勤卡之类的你没有原件,复印件也是可以的,因为员工考勤时间的举证责任在你公司,所以你只要能提供复印件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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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国目前的有关规定,下列事实在仲裁中可作为证据:
1.书证,是指用文字、符号、图形记载或表示的能够证明案件待证事实的书面材料;
2.物证,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
3.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或录像磁带所反映的声音或图像,或以电子计算机储存的信息资料来源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4.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自己知道的案件事实向办案人员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
5.当事人陈述,是指当事人就案件的事实向仲裁机构所作的陈述;
6.鉴定结论,是指鉴定部门运用专门知识对专门性问题进行研究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结论。